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《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
通知中指出,环境监测总站计划将从土壤中铬,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挥发酚和石油类,空气中VOCs和固废中铅等几个项目对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(站)等有关实验室进行考核。
通知中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,其中省级和338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,共368家单位,其他单位所有项目均自愿参加,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。
考核时间计划分别安排在2019年4月、5月、8月、11月进行,届时会发布正式文件通知。
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,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。总站对考核满意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,并在年底对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现的必考单位进行通报表扬。